强信心稳经济促发展丨济宁:优化公积金信贷政策释放购房活力
济宁市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信贷政策,通过提高额度、延长期限、放宽条件等方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最近,家住城区的龚女士想购买一套住房,正在办理贷款手续。因为住房公积金新政策的出台,像她这样的情况,以前最高只能贷40万元,现在提高到50万元。
市民龚女士:“这个房子是我的首套房,用公积金贷款原来年期比较短,金额少一些,现在改了之后,我能贷到50万元的金额,办理的过程挺顺利的,服务比较好,简单便捷。”
为提升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能力,日前,按照多缴多贷的原则,将单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0万元,同时提升多子女家庭和购买高品质住宅家庭贷款额度。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管理科科长闫雪梅:“自今年4月25日起,针对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或二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100万元;购买高品质住宅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90万元。”
打好“组合拳”,济宁市对首套房、二套房最低首付款降至20%和30%,取消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12个月以上才能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限制。公积金缴存时限由12个月缩短为6个月,贷款最长期限由25年延长至30年;此外,对异地贷款规定也做出了优化调整。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管理科科长闫雪梅:“充分满足异地缴存职工购房需求,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异地贷款取消本市户籍和工作地限制,不再要求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其中一方户籍或工作所在地在济宁市行政区域内,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